紅星資本局12月22日消息,有網友發帖稱,佳潔士鎖白牙膏以“美白”為宣傳核心,卻在包裝上用小字標注“WHITELOCK是注冊商標,非功效宣傳”,質疑其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。
紅星資本局注意到,在淘寶寶潔官方旗艦店,該款鎖白牙膏目前新老包裝隨機發貨,新舊包裝正面均顯示“鎖白”并標注有“WHITELOCK”商標,舊包裝最底部標注為“鎖白指幫助抵御外源性著色”,新包裝最底部標注為“WHITELOCK是注冊商標,非功效宣傳”。
在商品詳情中,該款產品以“3重美白,長效清新”為主要宣傳點,主打“去漬、去黃、減少牙菌斑”,宣稱經過“2000次實驗篩選,黃金比例復配”。
不過,佳潔士在小字中解釋稱,“3重美白”指配方中添加的相關成分幫助去除外源性著色,“去黃”針對外源性色素;“2000次實驗篩選”指寶潔研發數據;“黃金比例復配”為“在佳潔士品牌內”。
12月22日,佳潔士消費者服務熱線客服告訴紅星資本局,“鎖白”是佳潔士旗下系列牙膏的名稱,該系列牙膏有多個香型,當前新老包裝交替發貨。不過,其并未回應“WHITELOCK”是否為商標的問題。
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,商標名的使用除符合國家商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,還應當符合國家化妝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。不得以商標名的形式宣稱醫療效果或者產品不具備的功效。不同產品的商標名、通用名、屬性名相同時,其他需要標注的內容應當在屬性名后加以注明,包括顏色或者色號、氣味或者特定人群等內容。
知名危機公關專家、福州公孫策公關合伙人詹軍豪告訴紅星資本局,“WHITELOCK”作為注冊商標本身沒問題,商標旨在區分商品來源,只要符合注冊規范,獨特名稱能獲保護。但佳潔士鎖白牙膏以美白為核心宣傳,“WHITELOCK”易讓消費者將其與美白功效掛鉤,此時標注“非功效宣傳”,有打擦邊球誤導之嫌。
詹軍豪認為,佳潔士的宣傳策略有“大字吸睛,小字免責”之嫌。產品以“3重美白”等吸引眼球,但在小字中對功效進行限定解釋,如“去漬、去黃”僅指針對外源性著色,未明確說明對內源性色素無效,且“2000次實驗篩選”等表述模糊,缺乏具體驗證標準。這種宣傳方式易讓消費者產生錯誤期待,損害消費者權益。企業應避免夸大或模糊宣傳,確保信息透明,尊重消費者知情權。